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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河明珠接房温馨提示

2018-06-15 20:45:37 ynjd 阅读

温馨提示

办理接房手续所需提供资料

产权人及共有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接房手续,如本人不能到场,需办理公证委托书,所需资料如下:

1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;(有共有人也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原件)

2、认购单原件、交款单原件、定金收据原件、首付款收据原件;

(首套房证明)需要本人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,地址:位于西山区前景路泽惠园小区1112栋一楼。

①以家庭成员为单位(本人、配偶、及未成年子女)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结果原件各一份

②婚姻证明(已婚,结婚证复印件一份;离婚,离婚证复印件一份;未婚,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,需注明有“未婚”字样)

3、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;

4、贷款凭证原件(按揭客户);

5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;(特指委托办理)

6、减免契税通知书(拆迁户购买商品房时提供。需业主自行到税局办理此通知书)

二、代收代缴费(只能刷储蓄卡)

1.维修基金:①住房=建筑面积*90/㎡;

②车位=建筑面积*66/

    ③商网=建筑面积*66/

2.契税征收标准:

90㎡以下:首套1%,二套1%,三套3%

90㎡以上:首套1.5%,二套2%,三套3%

三、一次性付款客户可暂不缴纳契税,待办理产权时缴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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